广电新规围猎Steam?不,这是围猎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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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新规围猎Steam?不,这是围猎谷歌

Morketing · 2016-02-16 18:44

【摘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公布了新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对中国境内的互联网内容出版出品行业进行进一步的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公布了新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对中国境内的互联网内容出版出品行业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和管理。这条消息瞬间在玩家群和微博炸了锅,一时间Steam、PSN、Xbox Live药丸的言论甚嚣尘上。果真如此吗?


答案是:并非如此。


首先,条例第二条明文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适用本规定。


新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实际上针对的是在中国大陆直接进行市场销售和网络发行的商业实体的规定,而条例在第十条又写到:


第十条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


也就是说整个规定从一开始就在将海外企业排除在使用条例之外,我们所担心的Steam、PSN(海外服)、XboxLive(海外服)及其运营公司Valve、SCE(北美、日本、香港等区)、微软(海外部分)均不在条例的约束范围之内,因为公司主体并不在中国境内,也不存在中外合营的情况。


对于游戏发行来说,此规定其实就是要求所有的游戏发行和引进必须完全由中国出版社等在国内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来做。索尼、微软在中国发行的PS和xbox游戏皆是由国内第三方完成的,例如瑞奇与叮当的出版单位是上海音像电子出版社,运营单位是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而xbox上的光环:士官长合集是由上海电子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那么大家所担心的Steam是否存在被封杀的可能?

 

首先,Steam在中国并非国服,而是Valve根据地理位置所划定的一个区域,用来提供有别于其他地区的内容,发行策略和定价。而玩家在Steam上进行的消费,本质上是一种跨境服务购买,类似于海淘和跨境购物,交易对象是美国及海外公司Valve和SCE等,使用银联或是支付宝只能算作是一个交易和结算手段。根据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议定书中关于服务贸易具体承诺的减让表,对于视听服务,包括娱乐软件在内,我国承诺对跨境交付及境外消费不进行限制。



简言之,只要Steam的服务器没有被墙,你依然可以像过去一样继续使用Steam的服务。


新的《规定》仍然主要针对的是国内游戏,特别是手游以及网络游戏的引进与发行,规定中所列出的需求与政策实际上在我国已经执行多年,本次《规定》只是第一次将其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统一的法规条文。


既然主要针对手游的发行和引进,那这个政策有什么影响?


从发行方来看,受影响最大的就是苹果的App Store 和即将再度入华的谷歌Play Store,本质上二者皆是在实际上提供手机游戏和应用出版服务的平台,但实质上在应用商店上架并不需要通过文化部或是广电总局的审核,只需要通过苹果官方的审核即可,根据开发者所在区的不同,面对的审核团队略有区别。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个不可否认的灰色地带。




现在这个灰色地带恐怕再难继续。规定的出台明确要求:


第七条  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而在资质方面,则要


第八条  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二)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三)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在备受关注的游戏发行方面,除去一如既往的禁止内容外,条例还要求:


第二十七条  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也就是说在苹果及谷歌应用商店中上架的海外游戏,现在必须找到具备出版资质的单位,进行出版合作,一大批没有出版单位的海外游戏或将遭到下架处理。而每一款上线的游戏也都必须经过广电审查,网络游戏更需要提前报批。


如果海外游戏普遍在中国市场遭到滑铁卢,那势必影响到谷歌商店在中国的前景,游戏是整个应用商店中最为重要的部分。想要不触碰雷区,最好的办法或许是让谷歌获得网络出版的资质,而这一过程将不可避免的存在利益博弈和筹码互换。


在谷歌商店即将入华之际,新规的出台无疑又为其增添了一丝疑云。如果谷歌再次受阻,Facebook,whatsapp以及更多海外移动产品的入华之旅将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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